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园林绿化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进一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
  进一步做好园林绿化系统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青少年的知法、懂法、学法、用法、护法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法律素质,采取领导会前学法、普法培训和岗前培训相结合、公务员干部在线学习等方式,将园林绿化法制教育内容纳入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结合“12·4”法制宣传日、中国植树节、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生物多样性月、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湿地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拓展园林绿化普法固定阵地和平台,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制宣传与法治文化建设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对基层开展经常性的普法宣传。
  四、注重园林绿化法制宣传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一)践行“北京精神”,弘扬法治文化。把法制宣传内容融入全市园林绿化系统干部职工文化活动当中,以“北京精神”为引领,通过领导带头与全员参与,引导干部职工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与单位文化相结合,不断丰富单位法治文化内涵。各单位要建立一支干部职工法治文化宣传骨干队伍,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提升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文明程度。
  (二)认真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
  市园林绿化局将进一步推进全市园林绿化系统“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不断丰富创新“12·4”法制宣传日的内容和形式;积极参与北京市民法治文化嘉年华活动,打造北京园林绿化法治文化品牌和影响力;组织园林绿化系统年度普法考试,并结合各单位职责和年度普法计划,进行有针对性地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提高首都市民园林绿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引导性和参与性,进一步树立市民守法、护法意识,激发知法、学法、用法兴趣,各单位要做好园林绿化法治文化建设的研究、组织、动员等工作,各区县园林绿化局要加强法治文化公园、法制长廊、法制茶亭、法制宣传橱窗等多层次多类型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作用;要结合滨河森林公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等园林绿化建设,在组织市民参加活动和休闲游憩的同时,科学合理添加园林绿化法治文化要素,启发、引导市民对园林绿化法律法规的认知,提升市民正确理解并准确掌握园林绿化法律法规科学内涵的能力。
  (四)开展“春风送暖 与法同行”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为加强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的尊法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根据市法宣办《关于在全市开展“春风送暖与法同行”主题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京法宣办〔2012〕3号)的精神,市园林绿化局将组织一次发放“春风送暖 与法同行”宣传材料活动。各单位要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特点,重点宣传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开展主题征文、标语征集、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活动,开设外来务工人员法律咨询热线、官方微博、网上咨询等一批方便快捷的外来务工人员法律咨询绿色服务通道。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