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园林绿化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京绿法发〔2012〕2号)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2年北京市园林绿化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该要点,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2012年北京市园林绿化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2年北京市园林绿化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林业局《2012年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市法宣办《二〇一二年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工作部署和我市园林绿化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任务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绿色北京”和“三个园林”,高起点、高站位规划,切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以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为重点,着力推进园林绿化系统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全市园林绿化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养,为推进依法治绿,促进首都园林绿化事业发展,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
今年是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确定的目标要求,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拾遗补缺,确保按时完成法制宣传教育任务。要加强
宪法的学习宣传,牢固树立
宪法意识,维护
宪法权威;围绕首都园林绿化科学发展的要求,继续开展园林绿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积极开辟青少年第二课堂,利用现有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同时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新颁布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二、深入学习宣传园林绿化法律法规
大力开展
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把《
宪法》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各项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专业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开展与园林绿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各单位要重点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防沙治沙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北京市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并将法律法规培训纳入干部职工培训内容,明确任务,确保质量;要因地制宜开展学习、讨论和研究,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内涵。积极协调机关,学校,街道、乡镇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采取普治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学校、企业宣传园林绿化法律法规知识,切实维护园林绿化成果,特别是将与在“十二五”期间的绿化任务和平原地区造林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到位,为促进本市园林绿化均衡发展、实施“绿色北京”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