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完成情况的通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完成情况的通报
(桂政办发〔2012〕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2011年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规定,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对各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考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011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有效遏制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2011年,14个市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二是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全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39%,控制在国家下达的年度控制考核指标以内。三是受伤人数大幅下降。全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受伤人数同比下降6.46%。四是大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农机等行业(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全区绝大部分市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实施情况良好。11个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以内,其中梧州市88.57%、北海市93.33%、柳州市96.28%、贺州市97.14%、南宁市97.34%、玉林市97.51%、崇左市97.52%、百色市97.70%、钦州市99.00%、防城港市100.00%、河池市100.00%。有3个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突破了自治区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其中桂林市103.17%、贵港市104.55%、来宾市115.25%。

  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2011年,各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有效地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加快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更加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强化了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各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桂政发〔2011〕40号)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亲自审定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和强化“三深化”、“三推进”等安全生产重要文件,主持召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各个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与所属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分解下达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研究细化考核制度,落实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并及时组织实施。政府其他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规定要求,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活动,积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有力地推动了辖区内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