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未办理《排水许可证》,擅自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市政设施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初次违反,未造成损失,有预沉设施的,排水口设置符合要求的,处以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造成排水设施部分淤积或轻微损坏的,多次违法排水,没有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长期违法排水,造成一定后果的,处以8000元以上14000元以下罚款;违法排水造成严重堵塞或漫溢的,违法排水造成设施严重损坏的,不听劝阻,多次向城市排水设施违法排水的,处以14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损坏城市照明设施后逃逸的,由市政设施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初次违反,情节轻微,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后果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损坏数量较多,两次以上违反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违法情节恶劣,多次损坏,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000以上20000以上元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5、擅自改动、拆除、迁移市政设施或改变其使用性质的,由市政设施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初次违反,未造成一定后果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后果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对公共安全、公共设施有潜在危害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违法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或人员伤亡的,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6、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由市政设施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初次违反,未造成一定后果的,并能主动纠正的,处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造成一定后果,未能采取补救措施的,处以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多次违反,违法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的,处以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7、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改变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由市政设施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初次违法,未产生后果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造成一定危害能主动清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的,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违反行为影响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8、占道市场、停车场不按规定养护、维修的,由市政设施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初次违法,能够限期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后果轻微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后果严重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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