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造价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造价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徐建发【2012】9号)


各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企业:
  随着我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机械品种数量繁多,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各工种人工单价变化频繁,以往的造价信息采集方法已不能满足工程信息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为了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完善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制度,更加合理地确定建设工程造价,确保工程材料价格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维护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令第66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工程造价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价信息采集员的要求或条件
  主要包括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企业、招投标交易中心、建筑材料生产厂家、经销商等单位从事材料、人工和机械台班价格管理工作的人员。由企业推荐,经过徐州市工程造价专家委员会审查后报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审定。
  二、工程造价信息采集员职责
  信息采集员应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按时报送人、材、机价格信息,并确保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反映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行情,不得伪造或虚报信息。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连续两次不按时报送信息者,给予通报批评。
  三、工程造价信息报送时间
  1、建筑工程材料市场指导价格信息要求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造价处,价格填报内容详见附表一,今后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指导价均为到工地价,其价格组成包括原价、运杂费和采保费,为便于信息分析比较,信息采集员不得更改给定的信息品种和序号。
  2、建筑劳务人工工资市场价格要求于每季月末20日前上报,填报内容详见附表二。
  3、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价格要求于每季度月末20日前上报,填报内容详见附表三。
  4、典型工程造价经济指标分析要求于每季度至少填报一次。要求该指标能够反映典型工程单位造价和人材机、措施费、规费含量,填报工作以造价咨询单位为主,可自行设定格式,也可参照《徐州工程造价信息》每月发布的典型工程造价经济指标分析实例格式。
  5、工程造价实例分析要求各造价咨询单位每季度至少填报一次。“工程造价实例分析”是指选择某个实例工程(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均可),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根据造价形成的规律,运用知识和经验,对造价形成过程进行解剖分析,找出造价控制成功与失误的原因,提出有指导作用的观点供读者借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