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市、县工作;加强已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
十二、法制建设和维权方面
(一)工作目标。完善残疾人政策法规体系,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二)工作措施。
1.完成《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修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立法准备。
2.各市(州)、县(市、区)出台两项以上残疾人特殊保障扶助政策。
3.建立第二批省级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并投入运行。
4.依据《四川省残联紧急救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加强对贫困残疾人的法律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
5.开展课题研究,做好残疾人状况监测和“十二五”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监测、评估工作。
6.开展“温暖万家行”活动,为10万名贫困残疾人送温暖。
7.做好残疾人信访维稳工作。
十三、保障条件方面
(一)工作目标。残疾人组织、资金、设施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残疾人事业保障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措施。
1.彻底解决全省县级残联单列不达标问题;推进规范化、服务型的县、乡、村三级残疾人组织建设,凉山州合格率达到70%,阿坝州合格率达到50%,甘孜州合格率达到20%,其余18个市的合格率达到100%;加强“服务型”组织建设,全面推行“菜单式服务”。
2.办好“四川省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培训残联系统一线业务骨干,抓好乡、村两级残疾人工作者“量服”培训;除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以外的其他地区,乡、村两级全部成立残疾人组织并配备专职工作者。
3.做好“助残志愿者”注册工作,壮大志愿者助残队伍,全省助残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30万;打造“青年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品牌,实现村、社区助残志愿者全覆盖;建设扶残志愿者基地。
4.全省各级人民政府的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相协调;应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际征收较上年增长15%,总量达到8亿元;体彩、福彩公益金地方留存部分分别按不低于5%、10%的比例用于残疾人事业政策得到落实;争取社会慈善资金投入残疾人事业达80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