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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九)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科技指导行动。围绕“两区”建设,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修)定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指导开展主导产业全程标准化生产试点。在重点农事季节,深入农产品主产区的田间地头,有针对性的对重点产品进行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并加强标准化技术培训,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厅质监处)

  (二十)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示范行动。大力推进合作社推广应用良种良法、良机良艺,努力提升合作社产品科技含量;推广应用信息科技,提升合作社市场信息获取和农产品市场均衡供给能力与水平;以合作社为载体,实施农民阳光培训工程,提高社员科技运用水平;积极引进大学毕业生到合作社创业,强化合作社科技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厅经管处、厅科教处)

  五、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12年2月-3月,全面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制订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举行启动仪式,落实相关措施。

  第二阶段:2012年4月-11月,全面组织实施阶段。各级农业部门抓好实施方案落实,开展各项活动,及时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报送相关情况。

  第三阶段:2012年12月,总结阶段。各级农业部门对2012农业科技促进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厅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史济锡厅长任组长,陈利江副厅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科教处,主要负责方案制订、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级农业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分解任务,落实举措,确保科技促进年活动顺利实施。

  (二)加大经费投入。为保证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的顺利开展,各级农业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多方位筹措资金,加大对农业科技工作的投入力度。要依托现有项目,加强资源整合力度,做好科技促进年各项工作。

  (三)注重总结宣传。年底全省组织成效、经验总结,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及时编印简报,报送信息,农村信息报要开辟专栏开展宣传活动。各级农业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设专人负责信息宣传工作,及时挖掘、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农民信箱等各种媒体,扩大科技年活动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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