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人事处、高科处、宣教处、师范处、报刊总社
2.进一步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牵头单位:干部处
3.委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局长培训班,集中培训新入职的县市区教育局长。
牵头单位:人事处
责任单位:基教处、职成教处、师范处、计财处、法规处、考试院
4.以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高课程领导力和管理水平为主题,对分管教学的教育局长进行培训。
牵头单位:人事处
责任单位:教研室、基教处、教科院、职成教处、体卫艺处
5.举办暑期读书会,组织设区市教育局长对推进教育现代化进行深入研究。
牵头单位:督导处
责任单位: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6.举办暑期读书会,组织高职院校书记校长对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进行深入研究。
牵头单位:高科处
责任单位:高教处、人事处
八、努力办好十个方面的实事
1.竣工校舍面积100万平方米,全面完成校舍安全工程三年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计财处
2.竣工乡镇中心幼儿园100所,乡镇等级中心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
牵头单位:计财处、基教处
3.把农村中小学低收入家庭子女爱心营养餐标准由350元提高到750元。
牵头单位:计财处
4.省级完成培训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3000名,学科骨干教师800名,特殊教育骨干教师400名,选派100名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公派出国研修、50名中小学名师名校长赴海外培训。
牵头单位:师范处、外事处
5.为中小学新装备班级多媒体8000套,为欠发达地区农村中小学新装备计算机教室100个,为中小学新建设网络课程100门。
牵头单位:技术中心
6.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城镇中小学包括民工子弟学校配备纸质图书180万册,为每个中小学生开设“数字书房”。
牵头单位:技术中心
责任单位:计财处
7.建立覆盖全省的国家教育考试网络指挥平台体系,完成300个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和11000个标准化考场建设。
牵头单位:考试院
8.扶持建设50个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项目。
牵头单位:计财处
责任单位:基教处
9.资助建设18个特殊教育学校项目。
牵头单位:计财处
责任单位:基教处
10.完成下沙高教园区青年教师宿舍一期工程主体施工,竣工建筑面积7.78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计财处
九、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
1.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做好高校领导干部和师生党员的分层分类学习培训工作,引导师生员工深刻领会大会精神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