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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教育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

  责任单位:高教处
  13.加强海洋类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按需确保海洋类专业研究生、本专科生的招生规模,大力引进海洋科技领导人才。
  牵头单位:计财处、高科处
  14.研究组建一所艺术类本科院校。
  牵头单位:计财处
  责任单位:高教处、高科处
  15.深入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配置、生均公用经费安排等政策。
  牵头单位:基教处
  责任单位:人事处、计财处
  16.加强残疾人教育专用设备配备,推进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深化医教结合,更好地保障残疾孩子的读书学习。
  牵头单位:基教处
  责任单位:计财处
  17.加强基础条件建设,建成并开通浙江教育计算机网骨干网。
  牵头单位:技术中心
  18.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开通浙江职业教育资源网。
  牵头单位:技术中心、教科院
  责任单位:职成教处、高教处
  19.大力开展高中网络选修课程建设。
  牵头单位:教研室、基教处
  责任单位:技术中心
  20.扩大校园数字资源建设,在全省中小学全面普及多媒体教学。
  牵头单位:技术中心
  责任单位:基教处、计财处
  21.完善“学生学籍”和“学生资助”信息系统。
  牵头单位:基教处、学生处、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技术中心、职成教处
  22.规划建设学生接送车管理信息系统。
  牵头单位:校安处
  责任单位:技术中心
  23.全面推动第三轮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牵头单位:计财处
  责任单位:人事处、师范处、基教处、职成教处、高教处、技术中心
  24.大力支持舟山群岛新区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牵头单位:计财处
  责任单位:基教处、职成教处、高教处、高科处
  25.以加强双语教育为重点,办好在阿克苏的大规模双语教师集中培训,建成东西两大教师培训基地。
  牵头单位:师范处、计财处
  责任单位:人事处
  26.落实对口支援青海海西州教育协议,明确我省设区市与海西各县市对口支援责任,启动师资培训、职业教育和教育信息化方面的援助项目。
  牵头单位:计财处
  责任单位:师范处、职成教处、技术中心
  27.做好新疆、西藏内地班扩招、培养和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基教处、职成教处
  责任单位:计财处
  三、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贯彻落实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爱和责任为核心,多形式开展师德教育,切实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牵头单位:人事处、高科处
  2.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坚决反对和抵制有偿家教行为,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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