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高教处
13.加强海洋类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按需确保海洋类专业研究生、本专科生的招生规模,大力引进海洋科技领导人才。
牵头单位:计财处、高科处
14.研究组建一所艺术类本科院校。
牵头单位:计财处
责任单位:高教处、高科处
15.深入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配置、生均公用经费安排等政策。
牵头单位:基教处
责任单位:人事处、计财处
16.加强残疾人教育专用设备配备,推进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深化医教结合,更好地保障残疾孩子的读书学习。
牵头单位:基教处
责任单位:计财处
17.加强基础条件建设,建成并开通浙江教育计算机网骨干网。
牵头单位:技术中心
18.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开通浙江职业教育资源网。
牵头单位:技术中心、教科院
责任单位:职成教处、高教处
19.大力开展高中网络选修课程建设。
牵头单位:教研室、基教处
责任单位:技术中心
20.扩大校园数字资源建设,在全省中小学全面普及多媒体教学。
牵头单位:技术中心
责任单位:基教处、计财处
21.完善“学生学籍”和“学生资助”信息系统。
牵头单位:基教处、学生处、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技术中心、职成教处
22.规划建设学生接送车管理信息系统。
牵头单位:校安处
责任单位:技术中心
23.全面推动第三轮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牵头单位:计财处
责任单位:人事处、师范处、基教处、职成教处、高教处、技术中心
24.大力支持舟山群岛新区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牵头单位:计财处
责任单位:基教处、职成教处、高教处、高科处
25.以加强双语教育为重点,办好在阿克苏的大规模双语教师集中培训,建成东西两大教师培训基地。
牵头单位:师范处、计财处
责任单位:人事处
26.落实对口支援青海海西州教育协议,明确我省设区市与海西各县市对口支援责任,启动师资培训、职业教育和教育信息化方面的援助项目。
牵头单位:计财处
责任单位:师范处、职成教处、技术中心
27.做好新疆、西藏内地班扩招、培养和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基教处、职成教处
责任单位:计财处
三、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贯彻落实大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爱和责任为核心,多形式开展师德教育,切实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牵头单位:人事处、高科处
2.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坚决反对和抵制有偿家教行为,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