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强组织领导方面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机化工作,将“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纳入“八项工程”监测指标和农业现代化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各市县党委、政府把农机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徐州将农机化目标任务和秸秆机械化还田纳入了农业农村工作综合考核内容。南通市将农机化目标任务、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建设、高效设施农业机械化纳入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内容。淮安市把平安农机创建纳入平安淮安系列创建的大格局,市委主要领导先后两次专门批示,提升了农机化工作的地位。苏州市将水稻种植机械化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两个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意见》(苏发〔2011〕13号)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省农机化正处在领域拓宽、结构优化、质量提升、从中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迈进的关键时期。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机化工作对推进“两个率先”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启我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新征程。
一要积极开展政策调研和制定工作。围绕发展目标,结合实际,制定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是各地贯彻“两个意见”和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促进措施、推进农机化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及有效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配套性政策的调研和制定工作,尚未出台实施意见的市、县管理部门应尽快向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工作进度,积极推动实施意见早日出台,也可以从单项工作着手,力求在促进农机化发展的政策措施、管理手段上实现突破。
二要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各级农机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坚持不懈地推动落实农机化扶持政策。要规范、高效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以旧换新)。积极协调落实扶持农业机械化的基本建设投资,增强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积极协调落实农机作业补贴资金以及重大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资金,加快薄弱环节机械化步伐。积极协调将农机场库棚建设用地纳入农业用地管理。积极开展农机金融信贷尝试,落实农机政策性保险的各项政策,完善配套措施。积极协调加大对农机化科技推广投入力度,加快急需的关键性农机和重大共性技术开发与推广。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用好用足用活每项政策,创造性地加以落实,并不断丰富发展,更广泛地调动农民、农机企业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
三要进一步抓好各项重点工作。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农业机械化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发展高效设施农业机械,不断加快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应用。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着力构建科技创新机制,不断增强农机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组织,不断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全面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农机安全生产。推进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实施“人才兴机”战略,全面开展农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严格农机质量管理,提高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水平。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构建农机化长效发展机制,为我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提供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