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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稳定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规模
  继续维持高职单考单招现行招生规模,不断完善高职单考单招制度。
  强化对考生专业实践技能的考核。在高职单考单招的个别类别试行“文化课+技能水平证书考试”,以技能水平证书考试取代专业理论考试。技能水平证书考试包括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两项考试,由省市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实施,每年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试次数和用于高职单考单招录取的成绩由考生自行确定。技能水平证书考试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制订。
  继续深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逐步扩大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自主招生规模,鼓励高职院校以“三位一体”或“单考+校考”等自主招生方式,开展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推行职业技能知识点面试,引导中职学校加强学生专业实践和技能训练。
  (四)实施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政策
  为引导中职学校加强技能教学与训练,激励广大中职学生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水平,从2012年起,我省实施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政策。参照现行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政策,凡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本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可免试保送就读我省高职院校相关或相近专业。具体实施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获得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的中职学生,在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中,由招生院校计入综合成绩,不受政策加分上限的限制。
  (五)深化“双元制”成人高职教育改革
  我省自2008年起开展的“双元制”成人高职教育改革试点,在探索“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工学交替、岗位成才”全新教学模式上,走出了一条新路子。“十二五”期间,“双元制”成人高职教育改革要继续深化,不断完善,努力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和规模。同时,深化完善自学考试与中职教育的衔接沟通机制,鼓励中职学生和中职毕业生参加自考、函授、电大等成人高等教育和各种高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学历层次,提高职业技能。
  (六)加强中高职专业课程与教学衔接
  中高职专业课程设置和教育教学相衔接,是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核心。在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过程中,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要结合我省中职专业课程改革的基础和成果,进一步明确各自办学定位,科学合理确定各专业在中职阶段和高职阶段的培养目标、教学任务、教学要求和教学方法,减少课程内容重复,制订和实施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的专业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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