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主要任务和分工
(一)加强流通市场监管
工商等部门要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遏制规模性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等为重点内容,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市场禁售通告《涉外商标保护联系名录》中的涉外高知名度商标等为重点保护商标,以主要商业街、服饰和小商品市场(商场)、食品和农产品交易市场、旅游纪念品市场、特卖会、旅游景点、宾馆、机场、车站、大型超市(卖场)、城乡结合地区、市场和商业街周边的售假窝点及“黄牛”拉客的路段等为重点整治区域,以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卷烟、酒类、服装、箱包、家用电器、电动自行车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等为重点检查商品,以商标印制行业、食品行业、农业、广告行业、互联网等为重点监管领域,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执法打击力度。
新闻出版(版权)、文化执法、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出版物批发市场及计算机软件、音像、电子市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正规经营场所的经营秩序,严厉查处销售淫秽色情、侵权盗版的计算机软件、音像、电子出版物等违法行为。要切实加强对繁华街区、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和日常巡查,依法查处占道设摊经营非法出版物等违法行为。要建立完善交通口岸堵截机制,严厉查处储运、批发侵权盗版产品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生产源头监管
质量技监等部门要加强对以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食品、化妆品、农资、建材、机电、汽车配件等产品和以郊区、工业园区等质量问题集中的区域的重点整治,严厉查处以假充真、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和国内外地理标志以及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
文化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违法加印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地下印刷、复制和发行的窝点。
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种子企业审查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未经许可经营、不按许可范围私自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种子市场“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互联网领域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