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认真组织开展煤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国土厅、山西煤监局。
4定期对煤矿“六大员”、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对不能正常履职的提出调整意见,提请有关市、县和煤炭集团按管理权限落实。
(五)省国资委、省中小企业局、省国防科工办、省城联社牵头的工作
深入推进厂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六)省安监局牵头的工作
1牢固树立抓好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好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理念,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要求落实到建设、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的领导格局、监管体制、责任体系,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3巩固扩大三年多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认真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好以煤矿为重点的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4在认真落实我省十项大的安全生产制度和12个行业118条安全生产规定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的制度和规程,形成保障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5严格落实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做到职责分工明确、监管不留死角、责任落实到人。
6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化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职工安全技能培训,先培训后上岗,变招工为招生,突出抓好劳动用工管理和企业现场管理,从根本上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7把安全生产作为考核各级各部门和企业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8定期对市(县)长及安全助理、非煤矿山“五大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对不能正常履职的要及时调整。
9严肃对待事故,严格责任追究,用事故教育人、警示人和推动工作。
(七)省国防科工办牵头的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军工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八)省中小企业局牵头的工作
1促进中型企业快速成长,支持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加大对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小巨人”企业。
2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创业辅导等公共服务,推动小型微型企业有更大的发展。
3对进入鼓励领域的民间投资和承担重大转型项目的民营企业,在资金、技术、土地、人才等要素配置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使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共同发展。
以上工作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城联社、省国税局、山西银监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等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九)省城联社牵头的工作
继续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依法实施破产。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厅、省政府研究室和各市人民政府。
(十)太原铁路局牵头的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铁路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十一)山西电监办牵头的工作
认真组织电力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十二)省邮政管理局牵头的工作
发展快递业务。
八、郭迎光副省长负责的工作
协助省长抓好农业和农村、水利、林业、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各市人民政府牵头的工作
落实好 “菜篮子”负责制,做好肉、菜等的生产和储备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
(二)省水利厅牵头的工作
1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5%。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经信委、省统计局等。
2大力实施大水网工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等。
3开工建设塞上灌区、雁同灌区等大型灌区,加快推进山老区“一村一井”工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引黄工程局等。
4加强水土流失治理。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等。
5继续实行近年来出台的农业灌溉水价补贴等有关强农惠农工程政策。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等。
6认真组织开展水库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三)省农业厅牵头的工作
1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以上。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等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2改造中低产田和盐碱地,提高粮食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水利厅、省农科院等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3继续实行设施蔬菜大县奖补等惠农政策和规模健康养殖等强农工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开发办、省农科院、省农机局等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4继续抓好三大现代农业示范区、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和10个现代农业示范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