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六)省人口计生委牵头的工作
做好人口计生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七)省工商局牵头的工作
加强市场监管。
(八)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共同牵头的工作
打击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商标侵权等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让群众安心、放心消费。
(九)省质监局牵头的工作
1加强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
2认真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等。
(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厅牵头的工作
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等监管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
(十一)省监狱管理局牵头的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平安监狱”创建和“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确保监狱安全稳定。
(十二)省公安厅交管局牵头的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以“三超一疲劳”为重点的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十三)省政府妇儿工委牵头的工作
做好妇女儿童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
(十四)省红十字会牵头的工作
做好红十字会等工作。
七、任润厚副省长负责的工作
协助省长抓好工业经济运行、信息产业、安全生产、国防科技工业等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省经信委牵头的工作
1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3.5%。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省统计局和各市人民政府。
2加大新兴产业投资,加快推进高速列车轮轴、煤机成套设备等先进制造业项目,硅钢冷连轧、铝镁合金深加工等新型材料工业项目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国资委、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和各市人民政府。
3推进焦化行业在关小上大、促进上下游联合的基础上发展大型焦化园区,实现由分散生产向集约生产转变,由“以焦为主”向“焦化并举”转变。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国资委、省环保厅和各市人民政府。
4推动钢铁、水泥、有色金属行业兼并重组,不断提高产业集中度和集约化水平。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国资委和各市人民政府。
5坚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国资委、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省环保厅、各商业银行和各市人民政府。
6加快发展具有比较优势、带动能力强的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煤化工、新型材料工业和特色食品工业。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国资委、省环保厅、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各商业银行和各市人民政府。
7积极发展科技含量高、成长潜力大的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物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国资委、省环保厅、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各商业银行和各市人民政府。
8加快推进杏花村酒业工业园、晋中吉利新能源汽车、阳泉百度云计算等项目建设,努力提高新兴产业占比率。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国资委、省环保厅、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各商业银行和有关市人民政府。
9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国资委、省环保厅和各市人民政府。
10优化工艺流程,降低能耗物耗水平,全面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环保厅和各市人民政府。
11强化能耗限额标准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推进节能量交易。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环保厅和各市人民政府。
12加快推进“三网”融合。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和各市人民政府。
(二)省节能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省经信委)牵头的工作
全面推进工业、交通、建筑和公共机构节能,重点抓好重点行业和企业节能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省统计局和各市人民政府。
(三)省经信委、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牵头的工作
加强信息网络等重点领域的管理。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广电局和各市人民政府。
(四)省煤炭厅牵头的工作
1进一步加大技改投资力度,加快保留矿井技术改造。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国土厅、省环保厅。
2巩固提升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成果,进一步规范煤炭行业建设、生产、经营、安全秩序,加快整合重组保留矿井技改步伐,建设高标准现代化矿井,大力发展与煤炭紧密相关的煤机械、煤物流、煤环保、煤安全等产业,更好地发挥煤炭工业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科技厅、省环保厅、山西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