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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省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太原海关等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13加快推进晋城富士康精密制造等项目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等单位和晋城市人民政府。

  14做好全省开发区工作,进一步发挥开发区招商引资的载体作用。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太原海关等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六)省外事侨务办牵头的工作

  做好外事、侨务、港澳等工作。

  (七)省旅游局牵头的工作

  1以五台山、云冈石窟、平遥古城等为龙头,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开发特色产品,培育龙头企业,促进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

  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文物局、山西电视台、山西日报等单位。

  2认真组织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3积极扩大旅游消费。

  (八)省人防办牵头的工作

  发展人民防空事业。

  (九)省法制办牵头的工作

  1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制工作。

  2支持人民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3指导各级人民政府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4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5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十)省民航机场管理局牵头的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民航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十一)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的工作

  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太原海关、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质监局、省民航机场管理局等。

  (十二)太原海关牵头的工作

  加强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监管。

  四、牛仁亮副省长负责的工作

  协助省长抓好发展改革、综改试验、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物价、环保、资本市场等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在省重点工程领导组的领导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重点办牵头落实的工作

  加快推进潞安180万吨煤基多联产、同煤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焦煤60万吨煤制烯烃等工程建设项目。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国资委、省环保厅、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各商业银行和各市人民政府。

  (二)各市人民政府牵头的工作

  1加强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和建设一批强县富民的好项目、大项目,加快县域社会事业发展,壮大县域综合实力。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

  2有条件的市、县结合实际在实现农村新的“五个全覆盖”基础上,筹划实施更多的惠民工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3尽快改变生态环境状况,建设“两型”社会。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经信委、省国土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

  (三)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工作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2%。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煤炭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2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3.7%。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经信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等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3全面完成农村新的“五个全覆盖”工程,如期兑现向全省人民的郑重承诺。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新闻出版局等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4加大五台山等重点景区开发提升力度。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五台山风景区改造提升工程领导组成员单位,各相关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风景区管理局等。

  5推进三晋综合物流港等现代物流枢纽、大型物流园区建设,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太原市人民政府、晋中市人民政府、省商务厅、省国土厅、太原海关、太原铁路局。

  6推进大型坑口电厂、煤矸石发电项目、热电联产项目审批建设。

  7认真落实国家及我省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新兴产业,发展社会事业。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太原铁路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等。

  8优化能源结构,积极开发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山西电监办、省电力公司。

  9加大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力度。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领导组成员单位。

  10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扩大债券票据融资,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金融办、山西证监局、山西银监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保监局等。

  (四)省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工作

  1加大金融、税收和用地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领域,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中小企业局、省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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