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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省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二)各市人民政府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厅落实的工作

  正确对待群众合理诉求,切实解决好征地拆迁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信访局等单位和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的工作

  1抓好城市扩容提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公安厅交管局、省工商局等。

  2加大五台山、平遥古城等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完善配套设施。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文物局、省旅游局、省宗教事务局等。

  3加大自然遗产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的保护力度。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文物局、省旅游局等。

  4抓好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等。

  5以太原晋中共建区建设为抓手,加快太原晋中同城化步伐。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科技厅等单位和太原市、晋中市人民政府。

  6推广上党城镇群建设的经验,推进城镇组群发展。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单位和长治市人民政府。

  7深入实施“大县城”战略和百镇建设工程,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格局。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编办等。

  8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33.2万套,重点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等。

  9继续严格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厅、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省物价局、省地税局等。

  10着力解决好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镇的问题,逐步将城镇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和保障性住房等覆盖到农民工,使在城镇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农民工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等。

  11认真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市政运营及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四)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的工作

  创新资金、用地保障机制,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制定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退出等制度和办法,让更多的低收入群众、工薪阶层住上价廉舒适的新房。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组成员单位。

  (五)省商务厅牵头的工作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进出口总额增长10%。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太原海关等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2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吸引更多的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来晋投资兴业、安家落户。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太原海关等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

  3加强区域合作和对外交流。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太原海关等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4精心筹备办好第四届中国(太原)国际能源产业博览会。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外事侨务办、省旅游局、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5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的组织管理。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太原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等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6继续落实已有的促进消费政策措施,并适时制定出台新的政策措施。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等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7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等工程。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新闻出版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供销社、省邮政局、省烟草专卖局等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8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超对接。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供销社、省邮政局等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9发展电子商务,积极扩大家政等服务性消费。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等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10深入实施科技兴贸、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全力促进出口信贷支持、出口信用保障等有关政策的实施,努力扩大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太原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山西分公司等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11加快推进太原综合保税区和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和服务贸易,努力扩大不锈钢、重型机械、玻璃器皿等大宗商品和优势产品出口。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太原海关、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山西分公司等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12鼓励增加对先进技术、关键设备的进口,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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