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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注意事项:
  1.“项目类别”一栏,分别填写已发生银行贷款、计划申请贷款;
  2.“单位性质”一栏,分别填写国有、民营、外商投资;
  3.“项目所属县、区”仅填所在的县或区即可,不要在县区前再加上市;
  4.“所属领域”一栏,按照附件1的领域编号填写(一个项目仅选填一个编号);
  5.“贷款类型”一栏,分别填写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6.“产能”一栏在填写时须加注单位,其他不需加注;
  7.“税金”和“利润”分别填列,不需加和;
  8.“项目起止年限”一栏按照“20110101-20121231”的格式填写;
  9.本表内容和数据必须与申请表相一致;
  10.已发生银行贷款项目和计划申请贷款项目均填写此表,由项目主管部门汇总。

  附件7:
  广东省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要件审查表

  项目主管部门:     (公章)
序号所属地市(或集团、单位)所属县市、区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申请表,并有申请单位签字、盖章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单位依法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会计报告2011年度上缴税收证明董事会投资决议或决定资金落实说明文件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立项有关手续文件(如可研批准文件/核准文件/备案、国土资源、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等复印件)真实性负责声明已发生银行贷款项目另需提供的材料
此列为样式××市××县(区)××公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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