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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1年,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新战略实施,本着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态度,紧密结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制度,积极推广“先面商、后函复”的办理方式,“面商率”、“落实率”和“满意率”均有所提高,受到市人大、市政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致好评。

  为表彰先进,依据《哈尔滨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哈政办发〔2005〕14号)以及《关于2011年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考核评比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经各有关承办单位自检自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78个承办单位逐一查阅基础资料、查调工作资料、查验佐证材料和核实有关数据,根据综合计分考评结果,市政府决定,授予市公安局等10个单位“201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标兵单位”称号,授予市工商局等28个单位“201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张春全等43名同志“201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优秀办理工作者”称号。

  市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勇于进取、开拓创新,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争取更大的成绩。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进一步树立优良政风和民生观念,认真抓好建议、提案承办工作的落实,切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和水平,为圆满完成2012年省市“两会”期间建议、提案承办工作任务,努力实现哈尔滨科学发展新跨越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2年3月23日

201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标兵单位(10个)

  市公安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卫生局、市城乡建设委、道里区人民政府、道外区人民政府、南岗区人民政府

  二、先进单位(2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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