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加强政协理论研究,选择贯彻落实全省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关重要问题开展研讨。
三、认真做好经常性工作,着力打牢基础
11.进一步强化提案在政协委员履职中的基础地位,促进提案工作与专门委员会调研视察考察的有机结合,扩大社会各界对政协提案工作的参与。继续创新提案工作方式方法,健全提案工作运行机制,重点抓好提案的提出和办理。
12.进一步畅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渠道,建立健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激励机制,提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实效。
13.围绕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开展视察活动。进一步改进视察形式,丰富视察内容。协调好驻合肥以外省政协委员跨市视察。组织好在皖全国政协委员视察。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委员视察工作的意见。
14.进一步做好文史资料工作。广泛征集新中国成立以来各个重要历史时期的“三亲”史料,积极参与《安徽省志》的编纂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文史资料学术研究,继续办好《江淮文史》,切实搞好文史书刊的发行工作。
15.围绕民族宗教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开展调研视察活动。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和谐民族乡村”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就发挥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问题召开专题座谈会。
16.认真做好港澳台侨和外事工作。进一步发挥香港、澳门安徽联谊总会的作用,组织港澳委员在内地开展考察、视察活动,组织港澳委员和海外华人华侨参加徽商大会;加强同台湾的民间交往,推动皖台交流与合作,围绕促进我省台资企业发展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做好来皖重要团组和人士的接待工作。
17.进一步做好政协宣传工作。继续办好《政协论坛》,组织好“政协江淮行”新闻采访活动。加强政协系统宣传队伍建设,加大对《江淮时报》指导力度,提高《安徽政协》和省政协门户网站质量。组织开展好第七届宣传政协好新闻评选活动。
四、加强理论指导、丰富履职形式,切实提高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
18.改进学习方式方法,强化科学理论指导。充分发挥省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结合召开省政协常委会议举办专题讲座,坚持按制度规定组织好理论中心组学习,不断深化对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及时抓好中共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对人民政协事业的新部署、新要求。
19.认真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密切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与沟通。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过政协参政议政的各项活动,积极创造有利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发挥作用的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