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浙江省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通知
(浙司〔2012〕20号)
各市、县(市、区)司法局、民政局、普法办:
2011年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浙司〔2008〕101号),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根据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和省普法办《关于开展2011年度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浙司〔2011〕40号)精神,在各地自查自评、各级司法行政和民政部门推荐申报基础上,经书面审查、实地抽查和综合评审,决定授予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街道柳翠井巷社区等98个村(社区)浙江省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荣誉称号(名单附后)。同时,为调动各地建设“民主法治村(社区)”的积极性,决定以“以奖代补”的形式给每个受表彰的村(社区)奖励5000元,用于法制宣传栏建设。
希望受表彰的村(社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努力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中再创佳绩。各地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对“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和手段,继续完善标准,创新机制,强化举措,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我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新发展。
浙江省司法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附件:
浙江省2011年度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名单(共98个)
杭州市(14个)
上城区清波街道柳翠井巷社区
下城区石桥街道景荣社区
西湖区翠苑街道保亭社区
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钱杭社区
拱墅区大关街道德胜社区
萧山区党湾镇梅东村
余杭区余杭街道中南村
滨江区长河街道中兴社区
西湖风景名胜区西湖街道灵隐社区
富阳市场口镇联群村
临安市板桥镇上田村
桐庐县分水镇新龙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