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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市司法局2011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结果的通报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市司法局2011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结果的通报
(浙司〔2012〕1号)


各市司法局:

  2011年,各市司法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委政府工作的中心和大局,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大力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根据《市司法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办法》和《浙江省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试行)》、《浙江省司法行政工作推进奖评选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各市司法局自查、厅考核小组考核、厅考评办评议、厅党委审定,现将2011年度各市司法局工作综合考评结果和创新奖、推进奖获奖项目通报如下:

  一、2011年度司法行政工作综合考评优胜单位和良好单位

  (一)优胜单位:台州市司法局、金华市司法局、湖州市司法局、舟山市司法局、绍兴市司法局、丽水市司法局。

  (二)良好单位:宁波市司法局、嘉兴市司法局、杭州市司法局、温州市司法局、衢州市司法局。

  二、2011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奖获奖项目

  (一)全面建立社区矫正驻法院工作室,实现社区矫正接收与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杭州市司法局)

  (二)建立社会矛盾联合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中的基础性作用(宁波市司法局)

  (三)建立农村法律顾问经费财政保障机制,推动乡村法律顾问制度长效发展(温州市司法局)

  (四)推行律师事务所“百分考核与星级管理”机制,促进律师管理服务规范化(嘉兴市司法局)

  (五)组建“微博集团军”,打造司法行政服务群众新平台(海宁市司法局)

  (六)健全专业调委会资源整合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效能(绍兴市司法局)

  (七)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金华市司法局)

  (八)创新公证服务“三农”新途径,推行新户主支取农业补贴款声明公证(江山市司法局)

  (九)构建社区矫正“建设、管理、服务”工作体系,提高社区矫正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台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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