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浙土资发〔2012〕19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现将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国土资发〔2012〕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部《
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各地要从破解国土资源管理“两难”的高度,来重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施管理创新。要转变理念,充分运用信息技术规范和创新国土资源管理,推动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三、各地要认真研究制定今后几年信息化建设计划。加强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电子政务平台、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要按照统一标准,整合土地、矿产、地质环境等多种信息,形成核心数据库,逐步建立数据汇交共享更新机制。加强网络基础服务支撑环境建设,有条件可延伸到乡镇国土所。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三级网络互联互通和网上业务全覆盖。
四、各地要认真梳理存在的不足,加强统筹协调,研究建立有利于信息化深化应用和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要强化资金保障,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为构建“智慧国土”,提高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提升政府部门公信力和公众满意度提供技术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