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科普文艺作品原则上40万元以下,最高额度不高于100万元;
(3)大众传媒、新媒体科普宣传原则上不高于50万元。
(二)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普场馆建设项目
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结合自身的设施、资源和创新技术等新建专业或产业科技类科普展馆(厅)。
1.资助方向
(1)新筹建的科普展馆(厅)内的固定展陈、展项,创新展品的设计与制作;
(2)高等院校已有的科学技术类博物馆的固定展陈的改造。
2.申报要求
(1)拟新建的科普展馆(厅)用房须具有房屋产权。其用房的土建工程已经完工或改建用房已经落实,应为常设性展馆(厅),展厅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应设立在公共交通便利的地点,具备适宜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的基本建设条件与公共配套设施。有相应的运营经费保障。一年内可以完成项目确定的目标;
(2)对申报的新建科普展馆(厅)应已完成规划设计,并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包括,设计方案、制作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实施进度、经费预算等;
(3)新建科普场馆(厅)的展陈方案的科普内容策划应以展示本单位的科技创新为主线,展陈设计要融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体验性和艺术性于一体;
(4)改扩建科普场馆(厅)的面积应等于或不小于原展厅面积,规划方案及展示手段要反映出先进的科普理念和做法,先进的展示手段,增强展览展示的表现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5)高等院校已有的科学技术类博物馆的改陈须有完整的设计方案、有博物馆对外开展科普工作的运营团队、开放制度及一定的运营经费保障;
(6)获立项资助的科普场馆(厅),年向公众开放应不少于50天,应积极参与每年的科技周、科普日及其它政府部门与人民团体举办的国家与北京市级大型科普活动;
(7)申报单位的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明确的与申报项目涉及领域相关的、包含有领域科学家、技术专家、设计专家与科普专家组成的顾问团队,有一支相对独立的内部项目实施与管理运营团队。
3. 资助额度
固定展陈、展项内容设计与制作,原则上30万元以下,最高资助额度不高于100万元。
(三)科普基地提升项目
支持已获市科委和市科协共同命名的科普教育基地。
1. 资助方向
(1)常设主题科普互动展览
(2)科普导览系统建设
(3)科普流动展览
2. 申报要求
(1)基本要求
·主题、任务明确,内容应与本基地的展教资源相一致,并已纳入本单位年度科普工作计划;
·已完成展览和导览系统的概念设计,并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即,已选择和确定了设计、制作单位和实施进度等;
·申报单位应与相关学科领域权威机构或专家建立固定的专家咨询机制,或自身具有完备的科研能力,在某行业或某专业领域中占有重要地位,以确保展览和导览系统内容的科学性、权威性;
·申报单位的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明确的与申报项目涉
及领域相关的、包含有领域科学家、技术专家与科普专家组成的顾问团队,有一支相对独立的内部项目实施与管理运营团队。一年内可以完成项目确定的目标。
(2)对馆内常设主题科普互动展览项目的其它要求
·以互动参与为主,并能激发受众动脑思考,强化对学科学的兴趣;
·利用多种现代展示技术及创意设计手法,使展示呈现方式多样化且丰富多彩。强调使受众能在环境中感知、体验并可获取相关的信息和知识;
·展品能够从多角度呈现科普展览主题,并以学科知识为支撑;
·要将引进创新、集成创新和部分原创相结合,使展品具有独特性、新颖性,富有创意,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展览申请必须明确:展品和展板数量、展品和展板与展览主题的关系以及各展品名称、展品外观(实物照片或效果图)、展品展示(表现)的科学原理与方式、创新性、同类展品在国内的研发展示情况。
(3)对科普导览系统建设项目的其它要求
·科普导览系统包括:实时智能或语音导览系统、参观线路上的科普标识系统、科普展品、讲解材料等;
·科普导览系统应以涉及的学科知识为导览主要内容;
·科普导览系统建设采用的技术手段应与美学相结合,实现实用、新颖目标;
·导览系统中的展品制作,应在导览系统中起到诠释科学原理的作用,并能够与整个导览系统混为一体,即缺了此展品难以系统诠释主题要求的科普内容。
(4)对科普流动展览项目的其它要求
·拟办展览应该主题明确,并有完整的策划方案。流动科普展览主题选择,应与基地现有展教资源相结合,并关注有关科技前沿和社会热点,及其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焦点问题;
·流动科普展览要能充分体现展品的可更换性、可移动性、研发实现的可行性等。展品对公众应安全,并易于运输、安装、维护,适合流动参与各种大型科普活动;
·有完整的巡展计划,有专职的运营队伍,有运营经费保障。年巡展次数不少于10次;
·申报车载科普展项目,即申报科普宣传车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将科普宣传车设置为申报单位的一个有人员编制和运行经费保障的科普部门,有具体的车内展示方案与展品、展项设置,有年度科普工作计划,确保科普宣传车的年度使用率不低于90天。
3. 资助额度
(1)常设主题科普互动展,原则上资助40万以下,最高资助额度不高于100万元;
(2)科普导览系统建设,原则上资助30万以下,最高资助额度不高于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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