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重点分析全市外经外贸、内贸市场情况,加强对开发园区建设、重点商贸项目、招商引资的情况分析。
市统计局:重点分析全市三次产业、三大需求变动情况,加强对支柱行业、重点企业的运行情况分析;从主要工业品出厂价格、大宗原辅材料购进价格等方面,分析全市企业运行情况;及时通报全市及各县区的主要经济指标,以及在沿海开放城市、全省位次,与其它城市比较等情况。
市科技局:重点开展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平台、创新投入等完成情况及比较分析。
市农委:重点分析农业现代化工程、粮食生产、高效外向农业等情况以及新农村建设等。
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重点分析信贷资金中工业、农业、中小企业资金投放情况,重点项目、新兴产业资金投放、票据贴现等方面情况。加强对全市金融运行、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情况、国家货币政策的变化及影响进行分析。
市人社局:企业招工、用工(缺口)情况,人力成本(工资)变化情况,技能人才(技工)培养培训情况,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重点项目供地(指标)情况,经营(工业)用地价格变化等情况。闲置土地清理和盘活情况。
市城乡建设局:重点分析城市组团开发、重点城建项目、基础设施和城乡一体化等情况。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重点分析房地产业运行情况,保障房建设进展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分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推进和铁路、公路、航空运输等情况。
市港口局:重点分析港口生产情况,包括航线、货源、结构及中韩班轮经营等情况。
市环保局:重点分析减排指标完成情况、重点环保项目进展情况。
市文广新局:重点分析文化产业发展情况。
市旅游局:重点分析旅游业发展和旅游项目建设情况。
其他部门要及时掌握本行业、领域经济运行情况和发展态势,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提出应采取的主要措施及相关政策建议。
各县、区也要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二)深入开展调研。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和业务特点,以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开展专题调查研究。要加强重要信息沟通交流,部门之间在经济数据上形成共享机制。对全市经济运行中的最新变化,要紧密跟踪,强化监控,每半月收集整理主要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运行过程中显著变化的重要信息,特别是主要指标增长变化有较大起伏时,要深入分析原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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