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价格调控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连政办发〔2012〕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1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市场价格调控的部署要求,以稳控市场价格总水平为目标,建立完善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着力调控市场价格、服务沿海开发、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通过各县区、各部门以及全市物价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2011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市场价格形势持续平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总结经验、激励先进,进一步做好全市价格工作,经研究,决定对赣榆县人民政府等3个价格调控工作优胜单位、灌云县人民政府等16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营造更加良好的价费环境。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紧紧围绕“推进沿海开发、加快转型升级”年度工作主题,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11年度全市价格调控工作优胜单位
赣榆县人民政府
东海县人民政府
连云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