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江苏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苏教科〔2012〕3号)
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对全省高校学风建设工作的领导,培养和建设具有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学术作风严谨、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教学科研队伍,充分调动我省高校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营造良好的学术创新环境,为建设教育强省和创新型省份作出贡献,经研究,决定成立江苏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组 长:沈 健 省教育厅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副组长:殷翔文 省教育厅副厅长
蒋吉生 省教育纪工委书记、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
杨九俊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马能和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成 员:马幸年 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冯大生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王 煌 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
王鲁沛 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尹伟民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处长
徐子敏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杨晓江 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处长
樊增荣 省教育厅师资处处长
林 伟 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处长
汪国培 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教育处处长
王晓天 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处长
袁靖宇 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
孙曙平 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处长
张亚平 省教育纪工委(监察室)副书记(主任)
孙其华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社长
储宪国 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主任
江苏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和自然科学研究管理的工作职责,办公室分别设在厅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教育处和科学技术与产业处,主任由厅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教育处处长和科学技术与产业处处长兼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省高校学风建设工作指导性文件;组织开展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研究及宣传教育;总结推广高校学风建设的先进典型经验;指导、督促和检查高校学风建设;受理省属高校学风问题举报并组织对重大学风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处理我省高校学风建设的日常工作事务等。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高校学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成立江苏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学风建设专家委员会和江苏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风建设专家委员会,在江苏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员由有关专家组成,名单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