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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2012年度精品视频公开课推荐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2012年度精品视频公开课推荐工作的通知
(苏教高函〔2012〕4号)


各省属本科高等学校:

  为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和普及共享,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教育部2012年度将继续开展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工作,并将建设学校范围扩大至“211工程”高校及少量具有鲜明学科特色优势的高校。现将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开展2012年度精品视频公开课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将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品视频公开课基本要求

  1.课程的主讲教师应为学校正式聘用教师,并长期从事该门课程相关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学术造诣。鼓励“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学术名家主讲视频公开课。主讲教师须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术规范,注重课程内容的选择和教学方式的创新,善于与学生互动,充分展现个人的教学个性和人格魅力,保证视频课堂的现场教学效果。

  2.课程为经过教学实践检验的优质课程,注重突出本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能够充分展现我国高等教育先进的教学模式、一流的教学水平、优秀的教学方法、丰硕的教学成果,代表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水平。大力提倡我国高水平大学开展视频公开课建设,为实现优质课程资源普及共享做出贡献。

  3.课程建设重点为影响力大、受众面广的高校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及学术讲座,注重中国传统文化类、科学技术类和社会热点类课程的建设。课程须同时符合网络传播的特点,选题适当,内容完整,分专题呈现,凝聚精华,引人入胜。每门课程至少5讲,每讲时长30-50分钟。

  4.为保证视频公开课的质量及展示与传输效果,课程制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媒体制作、传播标准和规范,符合“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修订版)”。

  课程建设目标与任务、组织与管理详见附件。

  二、推荐数量及步骤

  1.南京师范大学与苏州大学

  每校可自主确定3门课程或选题,经我厅审定后直接报送教育部。

  请两校于3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教育大厦1519室,下同),材料(1)(2)的电子版发送至jsjpk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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