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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一) 企业涉外科。

  贯彻执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工作;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企业财务信息快报编制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组织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负责自治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拟订举借政府债务的具体方案和管理办法;拟订自治州利用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的相关财务管理办法;负责自治州政府外债项目专用账户、还本付息付费及还贷准备金的管理;负责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自治州政府外债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承担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协调配合的政策研究,拟订促进地方金融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参与地方金融的改革发展规划;参与地方政府融资管理工作;参与防范金融风险政策研究;代表政府依法履行对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的监管职能。

  纪检(监察)组: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自治州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27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5名(含纪检组长、总会计师),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五、事业单位

  ㈠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当于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财政局管理。内设农业开发项目综合管理科、农业开发资金管理科2个科。列全额事业编制7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副县级1名,正科级1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名。(机构编制方案另行文)

  ㈡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监督检查局。相当于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财政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副县级)。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牵头组织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指导全州财政监督业务工作;监督检查局内部各业务科室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制度和预算情况。

  ㈢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财政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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