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导航与位置服务中心)。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国土资源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7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主要职责:承担国土资源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设计和研究工作;承担国家征用土地等前期技术性、服务性及建设用地项目和土地权属、矿产权属的勘界工作;承担地籍测量和调查工作;负责地形图、地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与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图的制作、管理、更新与服务工作;负责自治州卫星连续运行基站(CORS)系统维护、优化和系统数据管理;积极开展CORS系统用户服务与推广工作;为自治州国土资源(包括土地矿产市场)计算机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信息保障等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各县市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
六、派出机构
㈠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国土资源局阿拉山口口岸分局。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国土资源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5名(含工勤事业编制1名),其中: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主要职责:负责阿拉山口口岸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并承担测绘行政管理职能。
㈡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国土资源局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分局。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国土资源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3名(含工勤事业编制1名),其中: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负责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并承担测绘行政管理职能。
七、其他事项
㈠ 自治州国土资源局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测绘局”牌子。
㈡ 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队更名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导航与位置服务中心牌子。
㈢ 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土地整理中心更名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㈣ 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自治州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由自治州水利局牵头,会同自治州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