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室(信访室、执法监察室)。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国土资源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主要职责:负责对自治州有关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下级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负责自治州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处罚听证有关事宜;负责有关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调查处理工作;受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举报;负责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审查和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移交需查处的违法案件;负责违法案件会审的日常工作。
㈢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测绘管理办公室。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国土资源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2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负责全州测绘行业管理,管理测绘任务登记、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监督管理测绘市场,依法查处测绘违法案件;指导全州测绘标志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自治州基础测绘等重大测绘项目的技术监督与组织实施工作;审核监督对外提供测绘成果。
㈣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国土资源财务室。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国土资源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独立进行会计核算,负责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收缴以及国土资源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各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贯彻执行国土资源各项收费规定;承担自治区和自治州财政核拨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州土地储备整理中心、阿拉山口口岸分局和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分局的财务管理;监管自治州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和自治州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的财务工作。
㈤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国土资源组织人事教育室。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国土资源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派出机构科级以上干部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资管理;协助局党组考察县市、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门领导班子和全系统领导干部;编制全系统职工教育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培训工作;负责全系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初审和技术工人技术等级的审查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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