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政策,组织实施自治州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管理汉语水平考试和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及相关工作。
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勤工俭学办公室。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教育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承担对自治州中小学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及其他相关工作;承担自治州教育系统师生平安保险、校(园)方责任险的宣传、协调工作;承担自治州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校服、学生公寓化用品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自治州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
㈦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教育教学研究室。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教育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12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主要职责:拟订自治州教研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协调教育学会和各学科教学研究会开展工作;组织开展校本培训、研讨活动;负责自治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质量分析。
㈧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教学仪器电化教育管理站。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教育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9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主要职责:承担自治州中小学远程教育、仪器管理及相关工作;承担指导和评估中小学实验教学、电化教学、中小学信息技术、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承担自治州中小学教师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的计算机技术水平考核工作。
㈨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室。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教育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负责自治州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工作;承担局机关精神文明、综合治理、普法等工作。
㈩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教育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2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助学贷款的政策规定;负责自治州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组织、实施及相关工作;承担自治州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的各项资助工作;负责社会各界向各级各类学校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接收、管理和使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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