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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局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的通知

  (二)内部监督及专项检查组。由副局长刘海玲负责,组员:朱立群、张蓉、白合提亚·白克力。具体分工如下:

  朱立群:参加厅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及专项检查相关制度、办法的草拟工作;本组综合文字材料撰写工作;内部监督工作的指导、交流和培训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蓉:参加厅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和涉及保障民生的专项检查工作;本组审理会的承办工作;本组资料库和典型案例的搜集、整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白合提亚·白克力:参加厅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和涉及重大工程建设的专项检查工作;本组审理会的承办工作;本组资料库和典型案例的搜集、整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监督组。由副局长程平负责,组员:陈明强、杨晶、丁响。具体分工如下:

  陈明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组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复核工作;受理办理会计师事务所举报案件的核查工作;对上年度检查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回访;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典型案例和信息的撰写工作;注册会计师等专业检查人员的联系聘请工作;参加厅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晶: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复核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典型案例和信息的撰写工作;参加厅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丁响:本组综合文字材料撰写和检查工作的计划、通知、总结的起草工作;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行政事业单位举报案件的核查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基础信息资料库的建立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典型案例和信息的撰写工作;参加厅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兼职人员工作分工

  下列人员在完成本职业务工作的基础上,还需做好以下工作:

  局机关文体活动工作:刘海玲

  纪检监察员、法制联络员:陈明强

  综合治理安全工作:白合提亚·白克力

  党支部综合文字材料工作:丁响

  工会小组综合文字材料工作:吴海朝

  精神文明综合文字材料工作: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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