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局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本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厅财政监督各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经主管厅领导批准,现将《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局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印发你们,以便于工作联系。
附件: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局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局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局领导分工
局长杜振兴:主持监督检查局全盘工作;分管局内政治思想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长外出,由局长按排序指定副局长主持日常工作。
副局长胡新元:协助局长负责综合组各项工作;负责本组综合文字材料、党风廉政建设和考勤管理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刘海玲:协助局长负责内部监督及专项检查组各项工作;负责本组综合文字材料、党风廉政建设和考勤管理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程平:协助局长负责会计监督组各项工作;负责本组综合文字材料、党风廉政建设和考勤管理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局各组分工
监督检查局业务工作分综合组、内部监督及专项检查组、会计监督组三个组,实行分管局领导负责制。
(一)综合组。由副局长胡新元负责,组员:吴海朝、宋科。具体分工如下:
吴海朝:局内综合文字材料撰写工作;公文管理、信息报送、档案管理工作;来电、来访、投诉、举报及保密工作;《财政监督情况反映》的采编工作;财政监督调研课题的撰写工作;参加厅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会事务性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宋科:局内综合文字材料撰写工作;会议、培训等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局内业务经费申报和固定资产的申购、登记、管理工作;局内收发和考勤管理工作;“小金库”长效机制系统管理、单位账户审核工作;部门预算及资金进度监督工作;参加厅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