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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建筑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建筑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建管〔2012〕1号)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建工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义乌市建设局,省建设投资集团:
  现将《2012年全省建筑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做好建筑业工作。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2012年全省建筑业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落实之年,也是推进“建筑强省”战略的关键之年。全省建筑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突出把握好“稳中提升”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工程质量安全这一核心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这一主线,按照“调结构、求转型,严管理、重实体,强科技、促创新,抓监督、优环境”的思路,着力推进建筑业安全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加快实现“建筑强省”战略。
  2012年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夯实发展基础
  (一)优化政策发展环境。扎实推进建筑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实施,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进建筑强省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意见,指导各地制订进一步推进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建筑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开展《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等建筑业地方性法规的立法修订调研工作,组织起草“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研究制订关于招标投标监管、建造师继续教育和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动态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完善领导带班制度、重大隐患挂牌制度和事故督办制度。
  (三)发挥区域集聚优势。发挥建筑强市、建筑强县引领示范作用,建筑强市、建筑强县完成产值占到全省总量50%以上。鼓励并推进建筑业总部基地建设,打响产业品牌,助推地方经济发展。巩固并发展“钢结构”、“矿山井巷”等专业基地,并积极引导和发展“预制构件”等新特色产业基地。
  (四)提升产业集中度。继续加大建筑强企培育力度,百亿元产值企业达到20家以上,CR60达到35%以上。做好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就位工作及新申请工作,特级企业数量保持全国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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