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城发〔2012〕53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杭州市城管委、园文局,宁波市城管局,温州市城管执法局,舟山市水务局,义乌市建设局、水务局:
现将《2012年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2012年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
按照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2012年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总的思路是:认真贯彻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的主题,以“服务民生、确保安全、改善环境,提升品质”为重点,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重点是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全面推进绿色城镇行动。各设区市要选择一个县、各县要选择一个镇进行创建试点,在全国率先打造一批绿色城镇的示范区。建立和完善绿色城镇建设评价体系和奖惩激励机制,将绿色城镇行动实施情况纳入生态省建设考核体系,加强对各地推进行动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组织开展绿道建设。将区域绿道、城市绿道、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郊野公园、城市开敞空间等串联形成网络,在全国率先构建环境导向为主的绿色城乡空间。召开全省绿道建设现场会。
3、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以国家园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创建为抓手,深入贯彻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建立动态监管体系,加大城市中心区、老城区等人口密集地区园林绿化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城市绿地分布的均衡性。加强城市山体、水体、湿地等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4、组织开展园林城镇创建。加大“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申报力度,今年要争取2-3个城市(县城)成功创建省“园林城市”。组织制订园林城镇标准,进行首批园林城镇命名表彰活动。
5、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组织制定省级“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开展国家和省节水型城市申报工作。继续加大节约用水的宣传力度,健全各项制度,落实各项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来推进城市节水工作。认真做好再生水、雨水的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