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开展评查案件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开展评查案件工作的通知
(甘司办发〔2011〕43号)


各市、州司法局,甘肃矿区司法局:

  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水平,根据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司法行政机关评查案件工作的意见》精神,省厅决定在去年“百案评查”活动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开展评查案件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委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执法执业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评查范围

  以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容易滋生腐败、容易发生违规违法的案件为评查重点,对2010年1月以来程序上已经结案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律师、公证等领域的案件全面进行评查(政法机关尚在处理、审理的案件,不进行评查)。

  三、评查方法

  本次评查活动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本级司法行政机关自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复查为主,通过阅卷、座谈、旁听庭审、调查、走访、评议等方式,对执法办案的过程、结果、依据、效果进行评查。对重点疑难案件,要组织公开听证,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评判当事人诉求是否合理,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是否公正。对涉法涉诉案件及信访案件要专题进行剖析。

  四、评查步骤

  本次评查活动从2011年3月开始,10月份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1年3月)

  1.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成立案件评查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人员,落实工作任务,根据省厅的要求和评查标准,制定本地区的具体评查方案和评查办法。

  2.各地要指导本辖区的人民调解组织和法律服务机构对2010年1月至今办理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律师、公证案件进行整理归档。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