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拓展站点,完善组织架构
为保障活动常态化开展,各地要建立集中和分散相合的活动机制,积极探索在街道、社区建立义工维权工作站、活动室。市级消保委要设立消费维权义工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全市消费维权义工的管理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县(区)消保委可以设立分中心,在街道、社区设立义工消费维权服务站、服务点,形成“中心、分中心、站、点”相结合的消费维权义工管理和服务网络。达到一支志愿队伍、一个执行计划、一套规范制度、一本工作台帐、一个活动场所的“五个一”标准,确保义工活动全面、有序地开展起来。作为义工活动的组织者,各地消保委要有不断创新的意识,以丰富的活动形式,给义工提供发挥个人专长的舞台。要强化义工的主人翁地位,提倡和鼓励义工积极参与消保委系统的维权工作,支持义工提出消费维权工作建议,吸纳义工的合理性意见,让义工参与维权项目的策划、组织,强化他们的参与性。
五、立足教育,实现活动常态化
各地消保委要按照义工管理办法,明确义工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充分发挥其消费维权信息员、宣传员、监督员和调解员的作用。各地要以维权义工为主体力量,立足消费教育和消费宣传,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消费教育。把消费维权关口前移,逐步建立起“依靠群众、社会参与、预防为主、就地解决”的消费维权新机制。一是要巩固阵地,扩大宣传覆盖面。以消费教育学校、消费教育基地为中心,结合“法制宣传日”、“科技活动周”等节日,利用科技下乡、文化下乡等时机,联合其它部门开展宣传服务活动。二是要丰富载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除开展大型活动外,组织义工编印宣传手册、漫画展板,编辑视频节目、文艺演出、巡回宣传、开通网站微博等方式进行宣传。三是活动要有计划,建立起常态化消费教育机制。根据当地实际和年主题,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消费教育宣传。
六、创设载体,明确工作重点
各地要积极创设各种活动载体,丰富义工队伍建设的内涵,提高义工维权的生命力和持久力。今年重点要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统一标识,树立消费维权义工社会形象。制定《浙江省消费维权义工管理办法》,统一标识,统一证件,加强对地方指导,规范管理、评价。建立全省消费维权义工服务网,实现维权义工身份信息、服务信息、培训信息、考核信息的统一管理,对外集中展示维权义工的活动风采和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