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编制《2012年上海市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采购指导目录》的通知
(沪新出发〔2012〕6号)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文艺出版集团、各出版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本市农家书屋工程工作,做好2012年度上海市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的推荐、采购工作,特将编制《2012年上海市农家书屋图书、重点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报纸、期刊采购指导目录(四)》(以下简称《指导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指导目录》由各出版单位、集团按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报纸、期刊等四大类分类、分部组织推荐,经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发行管理处汇总后根据同类型出版物在同等质量、定价的优势并考虑专业出版单位特点的基础上,确定候选品种。再由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确定。
二、推荐原则
(一)围绕大局,弘扬主旋律。各出版单位要组织推荐适合农民群众阅读的红色经典出版物,反映新中国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社会主义建设伟大成就的出版物,弘扬爱国主义、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优秀出版物。
(二)注重需求,兼顾多样性。各出版单位应充分把握新时期农民群众的多样性、多层次阅读需求,选择一批面向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出版物进行推荐。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农村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特殊阅读需求。
(三)质量上乘,注重可读性。农家书屋推荐出版物要注重质量上乘与价格相对适中这二者的有机统一,以利用有限的资金为农家书屋配备尽可能多的优秀出版物。各出版单位推荐出版物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有较高的品味,注重启迪智慧、塑造人格;同时又要通俗易懂,深入浅出,易于农民群众学习接受。
三、推荐数量和范围
(一)《指导目录》拟编制的品种为:必备图书200种,推荐图书300种,优惠图书1500种,特供图书200种,必备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70种,必备报刊15种,推荐报刊20种。已编入
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的《2012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的出版物除外。
(二)《指导目录》图书部分分为政治、经济、科技、法律、卫生、文艺、文化教育和少儿等八大类别,由必备书目、推荐书目、优惠书目、特供书目等四部分组成。其中,必备书目由各出版单位申报;推荐书目为2011年出版,适合农家书屋需求的出版物;优惠书目为历年出版、适合需求的出版物;特供书目为历年出版、适合需求的赠送出版物。书目格式依次为:序号、类别、书名、作者、出版日期、书号(ISBN)、定价、印张和出版单位等。
(三)《指导目录》必备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推荐为2011年12月底前已经出版,且在市场上继续销售的。
(四)《指导目录》的报纸、期刊分为必备报刊、推荐报刊两部分。必备报刊以总署《
2012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中的本市出版的报刊为主。
(五)《指导目录》的品种界定:一种书籍、图片,作为一个品种;属多卷本分册定价的(分别使用书号的),每一分册作为一个品种;多卷本统一定价的(使用一个书号的),作为一个品种(每一种卷本册数不超过3册。且为同一作品),修订本选择最新版。
四、具体要求
(一)凡推荐的出版物必须由本单位正式出版,并拥有出版权,能提供样书(样盘)。未正式出版的出版物不得推荐;有版权纠纷的出版物不得推荐。
(二)推荐出版物必须保证质量,为农家书屋所提供的出版物绝不能因为政府采购而在内容、编校、装帧、印制等方面降低质量标准,要与提供的样书(样盘)一致。
(三)推荐出版物一旦入选《指导目录》,必须向采购方保质并按时按量供货,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各出版单位为农家书屋提供出版物时,有涨价、不供货、降低质量标准等行为的,一经举报核实,将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