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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制定下发全省工商系统服务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十项举措的通知


  (五)扩大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区权限。允许义乌市局登记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省政府授权投资的其他部门或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的注册资本2亿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省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非公司企业法人投资的全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允许义乌市局办理国产烟、酒和国外烟酒广告审批、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初审、外省来义乌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备案。

  三、激发资本活力,促进有效流转

  (六)推进债权转股权登记。扩大债权转股权适用范围,除了以公司经营中产生的合同之债出资外,还可以“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和“公司破产重组或者和解期间,列入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两类新的债权出资。简化登记程序,取消审计环节。降低股东表决权要求,以债权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只要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七)支持企业合并分立。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情况以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存续分立、解散分立等多种形式合并分立。允许企业自主选择合并分立的公司类型,自主约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和出资份额。允许企业同时办理新设、变更和注销登记,同时办理多个登记事项变更和分公司隶属关系变更登记。

  (八)鼓励发展总部经济。放宽企业名称中的行业限制,企业符合总部企业条件的,经工商部门核准可以在名称中使用“总部”、“地区总部”、“研发总部”等字样。

  (九)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覆盖面。按照统筹小额贷款公司布局、有序扩大覆盖范围的要求,结合经济规模、行业特点、发展速度和金融供给情况,向当地政府提出合适的发展规模、发展速度的建议。主动帮助小额贷款公司提高放贷能力,在偏远乡镇、山区设立分支机构,扩大业务覆盖面。

  四、减轻企业负担,免征注册年检费用

  (十)免征小型微型企业注册费、年检费、执照工本费。免征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下的第一产业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的第二产业企业和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下的第三产业企业注册(变更)登记费、年检费、补(换)营业执照工本费。免征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变更)登记费、补(换)营业执照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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