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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支持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支持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浙工商综〔2012〕16号)


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支持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地方金融改革创新,着力提升温州金融资源的服务功能、集聚功能和辐射功能,为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省工商局遵照鼓励先试先行、最大限度放权和充分发挥工商职能的原则,在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激活金融要素、鼓励资本市场多元化探索等方面专项出台以下扶持政策:

  一、支持温州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登记试点。指导温州设立有特色的民间财富管理机构,有效引导民间资本转化为产业资本。允许温州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在相关审核手续完备的前提下,以发起设立的方式到工商部门登记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部门可为其核准“资本投资咨询”、“资本管理”、“项目投资”等经营范围,指导其在县域范围内开展民间财富管理等活动。

  二、准予核定“民间借贷登记服务”经营项目。支持搭建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允许符合条件的投资人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核准后,以国有公司主导组建或者温州优质民营企业发起组建方式到工商部门登记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经营范围可以核定为“民间借贷信息服务”。

  三、指导并授权温州制定投资企业准入办法。省局将指导温州市局制定温州投资企业的准入办法,允许投资人在温州以公司、合伙企业形式创办投资管理企业。并将在放宽股权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企业类型等方面给予温州授权,允许其作契合温州金融现状的特殊匹配,以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实现资本与产业的良性互动。

  四、对温州开放林权、海域使用权出资政策。允许投资人以持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作为出资创办公司。支持温州市局与海洋渔业部门联合出台海域使用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率先开展海域使用权出资登记。鼓励实现质(抵)押产品多元化,工商部门要依职能做好动产、股权、商标专用权担保的登记服务。

  五、扩大温州非上市公司股权流转试点范围。支持温州推进非上市公司股权流转试点,规范发展股权营运中心,鼓励符合条件的公司进行股权托管。允许试点范围扩大到有限责任公司,工商部门要为其股权变更提供便捷的登记通道。纳入试点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股权交易机构确认的股东清单作为章程附件,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的章程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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