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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第三方物流体系建设规划(2009—2012年)201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三)培育壮大第三方物流企业。

  1.引导主辅分离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引导有一定物流服务基础和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专业批发市场深化细化专业分工,实行主辅业分离,剥离新设第三方物流企业和实行物流服务整体外包,实现企业物流社会化和专业化,力争在10户制造业企业、10户商贸流通企业、10家大型批发市场中开展试点。(责任单位:省政府物流办、省国资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

  2.引导资源整合壮大第三方物流企业。引导物流企业加强资源整合,通过参股、控股、兼并、联合、合资、合并等多种形式进行资产重组。引导运输、仓储、货代、快递企业整合功能、延伸服务,拓展增值服务和高端服务,进行强强联合,重组优质资源,增强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实力和市场竞争力,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省政府物流办、省国资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

  3.推动第三方物流企业品牌建设。加强第三方物流企业知名品牌的保护,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申请认定四川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和申请国家A级物流企业评估认证。力争A级以上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达到60家,培育1-2家具有一定区域影响力的物流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工商局)

  4.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知名第三方物流企业。努力办好“2012中国(四川)物流国际博览会”,深化川港物流合作,力争在香港举办一次物流专业招商活动,推动与日本和泰国的经贸物流合作,引进2-3家国内外大型知名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川设立办事机构、分公司,争取泰国商品中西部分拨中心落户四川,推进我省第三方物流企业与国内外先进企业的合作。(责任单位:省贸促会、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招商引资局、相关市人民政府)

  (四)提升物流服务能力。

  1.推进第三方物流企业科技进步与创新。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技术更新、设备改造,提高物流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第三方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程度,与全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网络链接和一体化运作。(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物流办、省质监局)

  2.推进实施多式联运。在成都、泸州、德阳、绵阳、遂宁、乐山、宜宾市选择具有一定基础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加快建设集装箱多式联运中转设施和连接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转运设施。(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物流办、相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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