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任务 | 重点工作 | 牵头部门或单位 | 配合部门 |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 保障设施建设 | 确保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供应,并将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应当以划拨方式供应建设用地。 | 市国土局 | 市住建委 |
指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快项目环评审批。 | 市环保局 | 市发改委、住建委 |
提高创新能力 | 加快开展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和资源化利用产业基地建设,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研发,重点突破清洁焚烧、二噁英控制、飞灰无害化处置、渗沥液处理、臭气控制、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治理等关键性技术。组织实施生活垃圾生物质燃气利用成套技术装备和生活垃圾焚烧设备研发、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装备自主化工作。 | 市科技局 | 市工信委 |
实施人才计划 | 制定城市垃圾处理从业资格制度,加强岗前和岗中职业培训。 | 市人社局 | 市市政局、环保局 |
大力发展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职业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 | 市教育局 | |
五、加强组织领导 | 落实地方责任 | 各县(市、区)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各项工作。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市市政局、发改委、监察局、环保局 |
出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责任过错追究办法,对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 市监察局 | 市发改委、环保局、市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