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好铁路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对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当地人民群众的思想工作,不要随意在铁路上私设道口;铁路部门要在春运期间组织人员对市道口办尚未监护,但车辆、行人通过又较多的铁路无人看守道口进行临时监护。
(四)抓好县、乡公路和低等级公路的管理,力保农村短途客运的安全。县、乡公路和低等级公路是交通管理中最薄弱的地方,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各级政府要认真按照《关于的进一步加强我区山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05〕4号)要求,充实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负责乡镇辖区危险路段及通往各乡、村主要道路的巡逻,及时发现、制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继续落实村干部包路段、包车辆、包驾驶员的“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路”的监管措施,加强对农用运输车辆违法载客和客车超载的监管力度。同时,在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公安、安监、交通、农机部门要密切与乡(镇)政府联系,组织联合整治工作组,加强对县乡道路和低级公路的管理,特别是圩日、节假日、民俗活动期间道路的监控,严格查处、取缔非客运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避免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警示广大群众和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不搭乘超载、有故障和违规的车辆。
(五)加大对影响春运安全畅通的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和施工路段的管控整治力度。对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中未进行整改,安全隐患大,不整改将会严重影响春运交通安全的路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向当地政府提出有关治理措施和管理意见,由政府协调各方,争取尽快解决;必要时,可以对这些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以确保安全。要继续抓好“双超”的治理工作。长途客车超载现象,经多年不懈努力,已有好转,但途中短途严重超载现象仍十分突出,公安和交通部门要在继续抓好公路客车严重超载的同时,进一步巩固治理车辆超载超限成果,确保国道、省道畅通。
四、完善备案,做好应急准备
为有效应对春运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顺利完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并完善春运各类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关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映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做好春运应急运力储备工作,对应急所需的各类物品,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提前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