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防城港市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2〕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年度防城港市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2012年度防城港市推进生态文明
示范区建设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决定》(桂发〔2010〕4号)精神,根据《防城港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各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运行机制,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任务,建设一批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示范项目,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和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取得新进展,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发展循环经济,着力构建生态产业体系
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以钢铁、核电、金川镍铜三大“天字号工程”为重点;打造冶金、有色金属、食品粮油、能源、装备制造、修造船等大临港工业基地;重点发展新型制糖、食糖深加工等项目,巩固提升传统支柱产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严把环保审批关。严格执行产业政策,进一步提高高耗能、高排放,及涉重金属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的环保准入门槛。(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重点推进三家制糖企业、防城港电厂、华润水泥(上思)有限公司循环经济项目建设。着力提高防城港电厂粉煤灰和盛隆冶金有限公司矿渣综合利用。提高制糖、冶炼、电力等产业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强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抓好造纸、制糖、化工、电力、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进列入自治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环保局)
逐步培育生态产业发展。争取生态广西引导资金扶持,推进一批生态产业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