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认真抓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各项工作,摸清我市水利的“家底”。(职责分工:市水利局会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十五)进一步加大水文和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我市新一代天气多普勒监测雷达的建设,调整优化水文气象监测站网布局,提高水文和气象测报能力。(职责分工:市气象局、水文水资源局具体负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十六)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利管理、工程建设和运行的信息化水平,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职责分工: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水文水资源局等部门负责)
(十七)把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市本级、各县市区要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落实每年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安排不少于15%的资金,专项用于城镇防洪工程和水源工程建设。各级政府要落实足额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加大水利前期工作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的项目和资金支持。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投资水利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确保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要把落实前期工作经费和地方配套资金列入各级绩效考评的内容进行考核。完善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河道采砂管理费等水利规费的征收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减免、挪用,全部用于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项目建设。通过财政贴息、补助等方式,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农村水电等水利项目建设提供信贷支持。对农村供水等公益性项目实行政府贴息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农田水利和农村水电建设的信贷支持,落实对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给予奖励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水利投融资平台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开办洪水保险业务。力争今后10年我市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职责分工:各县市区政府、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负责,人民银行贵港支行、人保财险贵港市分公司配合)
(十八)把水库防汛公路纳入乡村公路建设的范围,提高防汛安全的应急保障能力。(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发改委、市水利局等部门负责)
(十九)建立工业反哺农业投入机制,实施蔗区水利、“菜篮子”基地水利等配套工程,鼓励制糖等企业对原料基地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力度,企业每年从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原料基地水利设施建设。(职责分工:由市工信委、糖业发展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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