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全面加强郁江、浔江、黔江及武思江、鲤鱼江等重要支流、中小河流的治理,积极申报争取上级的项目投资;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和桂平、平南城区的防洪堤建设,使贵港市中心城区、桂平、平南城区防洪能力分别达到50年和20年一遇标准。按10年一遇的洪水标准完成沿江乡镇防洪堤的建设。到2020年,市、县、乡村三级防洪能力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职责分工:市水利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九)要继续推进桂平、覃塘等水土流失严重区域的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加大平南县崩岗高发区的崩岗治理力度,开展市中心城区鲤鱼江、平南县城区乌江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推进坡耕地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管体系,把全市所有开发建设生产项目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抓到位,依法实施治理,通过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促进项目业主做好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和严格按照经审批的方案进行治理的自觉性。“十二五”期间,实现全市新增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到2020年,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得到修复,水源涵养区的生态得到保护,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基本建成。(职责分工:市水利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等部门负责)
(十)强化城乡供水水源地、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河流源头区的保护,依法划定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各项开发建设活动和一切排污行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重点加强泸湾江水源区域和达开水库备用水源区域的保护,推进山洪、泥石流、滑坡易发区等易灾地区整治工程。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农村河道、沟渠、坑塘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职责分工: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负责)
(十一)科学开发利用空中水资源,加快人工增雨抗旱防雹工程建设。(职责分工:市气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
(十二)积极支持和配合大藤峡水利枢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各项前期工作。积极开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职责分工:市水利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市财政局和桂平市政府等负责)
(十三)按“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主体、分步实施”的原则,大力推进农村电网建设和升级改造,实现电网开放公平无歧视接入,提高农村电网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水平。(职责分工: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物价局、市水利局、贵港供电局等部门负责)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