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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校园守护卫士”推荐活动的通知

  由网上评分、评论(20%)和专家组评审(80%)产生。
  三、推荐活动具体安排
  (一)第一阶段:网上投稿(3月下旬-6月30日)
  1.学生上传推荐作品。学生以图片或文字作品形式,讲述日常学习生活中感受到的护校民警、治安辅导员、交通协管员和校园保安员的先进事迹。事迹和人物必须真实、感人。文章中的民警、协管员和学校保安员必须有真实警号或工号。所有推荐作品均必须以上传到活动专设网页的方式提交。活动专设网页网址:http://www.safekidschina.org/tuijian/(3月30日开通)。推荐作品提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中午12:00。
  2.区县管理。各区县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各区县学校周边办”)通过专属管理帐号登录活动网页后台(专属管理帐号另发)对学生上传的作品进行管理,每月从本区文章中选择不少于5篇作品作为本区推荐优秀候选作品,供广大市民浏览、投票。
  (二)第二阶段:产生初步候选人(7月1日-7月31日)
  1.初审。各区县学校周边办对上传的学生作品进行初审,结合推荐人数、优秀事迹及各公安分(县)局治安、交警支(大)队意见等,推荐产生护校民警、校外治安辅导员候选人各2名(浦东新区为各6名),护校交通协管员、校园保安员候选人各4名(浦东新区为各10名),并于2012年7月10日前,将《推荐候选人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交市学校周边办(联系人:姜文娟,电话:23116804,传真:23116802,电子邮箱:jwenj2000@shec.edu.cn)。
  2.汇总。7月31日前,市学校周边办汇总各区县上报候选人信息,并上传至活动网页,待广大市民浏览和投票。
  (三)第三阶段:网上投票(8月1日至8月31日)
  各候选人事迹和优秀推荐候选作品在网上公示,结合暑期工作,供广大学生和市民浏览和投票。投票截止时间:2012年8月31日中午12:00。
  (四)第四阶段:总结颁奖(9月1日至10月中旬)
  四、工作要求
  此次活动主要由“全球儿童安全组织-中国”承办。各区县学校周边办在具体组织实施中要主动取得治安、交警部门的支持。
  (一)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各区县学校周边办要将推荐活动作为推进学校周边环境建设的有利契机,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认真指导辖区内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将此项活动纳入学生公民道德教育、生命健康教育、丰富课余和暑期生活、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范畴,明确指导教师,结合主题班会、团队活动、社会实践等,引导广大学生与家长参与此项活动,努力优化学校周边环境秩序。
  (二)加强宣传,改善环境。各区县学校周边办要加强此项活动过程中的指导、宣传、总结等工作,及时向市学校周边办报送相关信息。要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和派出所开展交通安全、治安防范等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配合民警和交通协管员护校工作的意识,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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