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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教育局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教育局: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请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县加快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工作方案。
  二、制订方案有关要求
  (一)重点要明确。方案要以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为重点,以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在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为主要形式,着力解决农村幼儿园“入园难”问题。
  (二)措施要可行。各县制定的方案要以“促进公平,强调普惠,能力为重”为原则,工作措施要切实可行,有可操作性,主要措施应包括布局规划、扩大资源、加大投入、队伍建设、规范办园等内容,要强化组织保障,做到周密布置,系统安排。
  (三)科学安排建设项目。方案涉及的幼儿园建设项目,可结合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西部地区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和农村小学、教学点增设附属幼儿园项目,南宁市2012年教育为民工程扶持各县区改、扩建100所普惠性村级幼儿园项目,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分年度安排,建设区间为2012年-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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