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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2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注:1.往届生和返沪生不填写学籍号;
  2.本表中的“考生登记号”为报考区(县)的登记号。

  填报志愿须知

  一、参加报考的考生,必须慎重填写《2012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志愿表上交区(县)、三线单位中招办后不得更改。
  二、统一录取志愿栏的填报
  1. “零志愿”为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以及有特殊招生要求的久隆模范中学。上述学校的招生计划面向外区(县)、三线单位的考生,考生可填报一所上述跨区(县)招生的学校。考生填报本志愿必须参照分配到报考区(县)的高中学校和名额数。
  2.考生填报“名额分配志愿”必须参照分配到本校的高中学校和名额数。
  3. 填写“中高职贯通志愿”的考生,应符合学校招生公示中规定的户籍和身体条件等要求。
  4.考生不填报“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和“中高职贯通志愿”,或填报后未被录取,不影响其他志愿的投档和录取。
  5.除“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和“中高职贯通志愿”外,统一录取志愿栏还设置了15个志愿,考生可自主填报在本区(县)、三线单位招生的各类学校及部分外区(县)招生学校。志愿表 “是否愿意征求志愿”栏中,请在括号内填入“愿意”或“不愿意”,不填的视为不愿意。
  三、填报志愿时,必须认真核查在本区(县)、三线单位招生的学校计划及说明要求。学校代码与学校简称必须保持一致,如有差错,录取时以学校代码为准。
  四、考生须用蓝、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水笔填表,书写必须端正、清晰,不得涂划、更改。经考生本人和家长(监护人)签字后,应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3:
  初中毕业生材料袋基本资料清单

  1.报考证明复印件(如本市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等)
  2.2012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
  3.2012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
  4.综合素质评价表
  5.初中毕业生登记表(外省市返沪考生如无毕业生登记表,必须有初中三年的学籍卡原件)
  6.体检表
  7.外省市借读生须附借读审批表
  8.上海市儿童预防接种记录卡
  9.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学生须附《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
  10.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附加分证明
  11.各类市区级先进或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12.文艺或体育特长生须附《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初三毕业生)资格审查表》或《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
  13.跨区(县)升学的考生材料交接时须附体育、政治科目考试成绩单

  附件4:
  2012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推荐表

  区(县)             推荐学校(盖章)          
  就读区(县)考生登记号            学籍号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籍  贯

 

健康状况

 

入团年月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家庭电话

 

《上海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表》由学校盖章后附在本表之后

班级推荐意见

   

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推荐意见(含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表现)

    

  

          学校负责人(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教育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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