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报纸期刊和网络媒体在推荐数额中应至少有1件摄影作品。
附件3:
第22届陕西人大新闻奖推荐作品数额分配表
(各市人大部分)
分配数额
| 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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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宝鸡、渭南、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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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西安、商洛、咸阳、铜川、延安、榆林、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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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额:8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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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按照“
凡在上届评选中获一等奖的市可按获一等奖数目增加报送篇数”的原则,对上届评选荣获一等奖的宝鸡市、渭南市、安康市按照一等奖奖数额各增加1个推荐名额。
2、各市人大在推荐作品中应至少包括1件摄影作品和1件网络作品。
3、以上数额不包括人大报刊类作品。
附件4:
第22届陕西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作品
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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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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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字数(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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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及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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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姓名及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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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播单位、日期、版面(节目)或网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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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编 过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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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 传 效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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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品 评 价 及
推 荐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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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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